张掖甘州区文旅局:旅企不得以抗疫名义进行商业性质的旅游活动

  • 行客旅游网
  • 2020-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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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此前,该地个别旅游企业以感恩抗疫一线医护人员为名,招揽游客销售房产,引起业界哗然。


       日前,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下发通知要求,不得借助抗疫名义,进行任何带有商业性质的旅游活动。

       此前,该地个别旅游企业以感恩抗疫一线医护人员为名,招揽游客销售房产,引起业界哗然。

        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取得积极成效,甘肃省内逐步放开旅游市场经营性活动,室外景区正逐步恢复运营,全区旅游市场即将复苏,为防止旅游市场回暖时出现各涉旅企业不适当竞争,扰乱甘州旅游市场秩序,破坏甘州文旅对外形象,甘州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要求各旅游企业不得以抗疫名义从事商业性活动,并严格规范办理旅游经营活动相应手续。

       通知全文如下:

       1.不得以抗疫名义从事商业性活动。国内抗疫情况持续向好,国内部分省市旅游市场经营者出现了假借抗疫英雄之名进行消费,伤害抗疫英雄和广大游客感情,损害当地旅游市场形象。甘州区各涉旅企业要引以为戒,不得借助抗疫名义,进行任何带有商业性质的旅游活动,欺骗公众感情,扰乱区内旅游市场秩序。

        2.严格规范办理旅游经营活动相应手续。近期国内旅游市场虽逐步开放,但甘州区文旅市场客源主体大部分集中在甘肃省和张掖市内,游览目的地也多以本市游和周边地区短途游为主,这使得部分旅行社出现节省成本消极接团的不良思想,不与参团游客签订合同和购买保险,严重违反旅游法相关条款之规定,损害旅游市场和游客自身合法权益。甘州区内各涉旅企业必须按照旅游法相关规定,旅游经营活动必须与游客办理相应手续,如:签订了有合同、购买保险、严格按照事先安排好的旅游线路旅游等。

        3.杜绝不合理低价游。疫情影响下我区文旅市场急待回暖,随着游客逐渐增多,区内部分旅行社为招揽客源,抢占旅游市场增加销售额,出现不合理低价游等不良行为,违反《旅游法》《旅行社管理条例》等相关条款之规定,扰乱甘州文旅市场秩序。区内各涉旅企业应清醒认识到不合理低价游(《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所谓低价游,即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的危害,坚决杜绝此类有损旅游市场主体健康的行为。

        4.按时完成旅游系统平台报备。各企业要按照规定时间节点登录全国旅游系统监管平台进行报备工作,对未按时完成报备产生不良影响的由企业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各旅行社要严格按照《旅游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员工导游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保护制度、应急预案等,做好安全风险提示与警示,以及设施设备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

        甘州区作为张掖市旅游产业发展的会客厅,旅游市场形象关乎旅游业未来发展,区内各涉旅企业要树立全区旅游发展一盘棋的思想,不能因眼前蝇头小利破坏整个甘州文旅市场形象,新冠疫情的影响使我区旅游市场出现了暂停,区内各涉旅企业更应利用这段空窗期完善生产经营服务质量,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水准,以更饱满的姿态迎接即将到来的甘州旅游旺季。我局也将持续加大对旅游市场的检查力度,针对违反以上规定的涉旅企业,我局将严厉查处。

    编辑 桐亚XK1003